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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识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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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凭心而论,马大鼻子低三下四的请赵冠侯出面,又上赶着来赔不是,固然有赵冠侯新近成名,势头正盛的因素,另一个因素,则是他年轻且没有靠山,比较好对付。既没有拜过什么大码头,也没有一个足够大的势力,肯定不会吞下大酒缸这片基业,开出的价码,也不会太高。

    按马大鼻子算计,这种混混正是年轻气盛的时候,用几句好话,或是以义气相诱,说不定对方一时头脑发热,会给自己白帮忙也说不定。没想到赵冠侯却是出奇的冷静,东西照吃,好话照说,但是该要好处的时候,也绝对不手软。

    “这种事,我出面是要承担风险的,搞不好那些菜农就会连我都记恨上……当然,大家自己兄弟,就算为朋友出头揽上这事又能怎么样?可问题是,我还有寒芝姐要照应,总得给她留下点什么吧?”

    丁剑鸣也在一旁帮腔“不错,辛各庄的那些菜农,听说里面很有几个亡命之徒,搞不好真要出人命。你们大酒缸过去收过路费,小鞋坊这边也没跟着分成,现在出了事,要冠侯师弟出面做这个保人,我看不大合适。再说,寒芝姑娘要是知道这事,又该不放心了,还是不管为好。”

    两人一唱一合,马大鼻子就有些尴尬,脸色一阵红一阵白,最后一拍大腿“冠侯兄弟,我跟你说句实话吧,老哥我手里,是真没几个钱啊。都怪我……怪我这口嗜好啊。”

    锅伙中人不耕不织,全靠收取地盘内商铺的份前,或是垄断一部分营生作为收入。像是小鞋坊,其主要收入来源,就是负责收敛无主尸体的掩骨会,依靠会费,为混混们赚吃喝。大酒缸附近有几处烧锅还有酒馆,又收一些人的厘金,收入远比小鞋坊为多。作为锅伙里的最高首领,手头还是比较阔绰的,按赵冠侯的想法,这次怎么也能敲出十两以上的银子。

    可是马大鼻子年纪不大,却很有些老派作风,像是逛窖子抽大烟这些历史悠久的好习惯,他一个也没落下。在堂子里有相好,外面还养着几个半掩门,小寡妇,有些余钱,也都送去烟馆喷云吐雾,手里的钱,并不见得比赵冠侯多多少。

    听到他这个经济状况,赵冠侯就有些不高兴“这场事要想了结,怎么也要摆几次酒席,少说也是十几元金洋的开支,总不能还要我们调停的自己垫支吧?要不然马哥先去筹措一下款子,等款筹措的差不多,咱们再办?”

    马大鼻子几乎哭了出来“冠侯兄弟,这事可等不得,真要是新娘子让别人过了手,王掌柜非跟我玩命不可。要放平日,我是不怕他,可是现在我理亏啊,见他都得绕着走,就算他当面啐我一口,我也不敢还言。这个事,可是不敢再拖了,这钱的事,我自己想辙吧,总不能让你又搭人又搭钱,也不能白让兄弟受累。只是数目上,怕是不大合心意。可你要是信的过我,咱们日子看长,将来咱们有情后补。”

    于一般人而言,这种事,自然是越看长越好,不能一锤子生意。可是对于马大鼻子这种人来说,有情后补的意思,也就是卸磨杀驴。

    赵冠侯不慌不忙,只是指着自己的两条腿“不是兄弟不给马哥帮忙,实在是两条腿,不给做脸。这当时不觉得,现在这个疼啊,连躺着都难受,怕是想要为马哥出力,也是无能为力,您还是另请高明为上,免得耽误了正事。”

    如是者拉锯几次,马大鼻子只好咬咬牙“六块金洋!以后大酒缸的份钱里,再分出两成,交给小鞋坊,连收三年,您看成不成?只要我马大鼻子不死,这个说道就算数,如果我死了,我就把我媳妇押给你。”

    赵冠侯目前属意于小鞋坊锅伙寨主宝座,如果能为混混们争来大酒缸两成收入,这无疑是个大功劳,更重要的是,小鞋坊能到大酒缸那拿份,在面子方面取得的收益,比起经济收益更为可观。

    马大鼻子如果不是被挤兑的穷途末路,也不会开出这种条件。他点点头“既然如此,小弟我也是舍命陪君子,马哥去邀人吧,到时候兄弟我一定到场。就算是走不动,也让人把我抬去。”

    马大鼻子见他答应,忙不迭的道谢,告辞而出,前去约请两方人士,定时间会谈。丁剑鸣见赵冠侯谈判时的老辣,心里也不由佩服,这个师弟,自己过去把他看的有些小了,今后却是要谨慎对待。

    苏寒芝今天过来的晚了一些,泰西时间十点出头才过来,先是给丁剑鸣赔不是,又解释着“我爹昨天晚上可能是喝多了,今天早晨死活不出摊,他不动,我就不好走。好不容易等他出去了,我又去找苏大夫赎镯子,可是他说是上班去了。我也不认识那个什么圣玛丽医院在哪,白跑了这一大趟,怪不好意思,耽误了丁大哥回去。”

    等到送走丁剑鸣,又为赵冠侯拾掇好了屋子,她又跑出去,给赵冠侯买了只前肘回来,开始动手拾掇。她是干活的熟手,手脚麻利,但这么一通忙和下来,光洁如瓷的额头上,也满是汗水。赵冠侯看了心疼,说道:“姐,别忙和了,坐我这来歇会。”

    “没事,姐不累。一会我把肘子给你炖上,晚上再给你熬点骨头汤。”苏寒芝却是想起昨天晚上他那作恶的手,脸微微一红“你腿上有伤,先把伤养好,别的都不许想。等你好了以后,姐都听你的。”

    她说出这话,就已经等于托付终身,羞的连脖子都红了,赵冠侯心里也似乎有一股甘甜的清泉在流动,“姐,我是看你太热了,也太累了,让你歇一歇,坐过来,咱们就说说话,我不做什么的。现在大白天,再说,锅伙里的人,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过来呢,我也不敢干什么。”

    “呸,你就不学好吧。”苏寒芝嗔了一句,终究是没坐过来,而是在那里忙着弄饭,又把赵冠侯昨天换下来的血衣,放到木盆里用力清洗。怕赵冠侯闲着没事做,一边干着活,一边又与他说着话。

    “三哥那十两银子,我没告诉我爹,告诉他,一准被他拿去换了大烟抽。可是爹昨天挺有意思,不知道遇到哪个倒霉蛋,请他很是吃了一顿好的,据说两人吃了八大碗,还不让带剩菜,说是不体面。完事又请他去抽了大烟,又去洗了澡,这一次得多少钱啊。爹还跟我说,今后不会为钱发愁了,你说,他不会是遇到什么大财主了吧。”

    “大财主谁去北大关啊,师父要是能有个好运道,交到一个阔主,未必是坏事。”赵冠侯嘴里应付,心里却想着这种事也不一定是好事,但是想来,天下的事,不至于真的巧到这种地步,大概是自己多想了。

    与他所生活的时代相比,这个时代的科技是落后的,但是落后的时代,也有落后时代的好处,就是生活节奏够慢。像是在他上一世,人都是来去匆匆,即便是杀手,也有着接不完的单。到了这一世,却可以与苏寒芝说着话,享受这种清净,别有一番惬意情怀。

    大小解的事,苏寒芝不怎么方便伺候,好在有那一副木拐,赵冠侯可以自己动弹。苏春华的六块钱并不是白要,这药膏糊在伤口上,让人感觉不到多少疼痛,行动上也可以借助拐杖勉强动弹,不至于真的事事需要人帮忙。

    午饭是炖熟的肘子加上苏寒芝贴的饽饽熬的小米粥,她端过来,喂着赵冠侯吃下,自己却不肯吃。赵冠侯最后把脸沉下来,她才没办法吃了几口,就说自己根本不饿,再吃就要吐了,死活不肯吃一口。

    锅伙里的混混,这时候有几个上门的,见到这情景,就觉得自己有些多余。但还是有人从外面搬来几个西瓜,还有人拿了半只狗腿来,就是不知是从哪偷来的。李四始终不肯露头,摆出一副耍死狗的架式,既不肯交权,但也没人听他的。

    这种态度于混混之中,很是被人看不起,混混们也就越发不服他,过来示好的越来越多,有几个人还在建议着,干脆赵冠侯发难,去把他的寨主位置夺了就是。

    赵冠侯笑着推辞,并不说什么,倒是把大酒缸那的事向来客说了。听说他可以从大酒缸拿份,几个混混对他更是从心里敬服,即使袁慰亭治津门以前,小鞋坊锅伙也不曾有过这么威风。几个混混连连挑着大指,称赞着英雄出少年,对于辛各庄要人的事,却没一个人肯出头帮忙。

    县衙门外的站笼,不单是站死了百多名混混,更重要的是,把一大批混混的精气神打了下去,让这帮人,变的不怎么敢惹事了。赵冠侯对他们的反应,也在预料之中,也没想过让他们真的帮自己去做什么。他在前世也不是战将,更擅长的是搜集情报,制定计划,现在他要做的,就是从这些人嘴里了解一下辛各庄的情形,以及两下的恩怨。

    做混混的都是地里鬼,消息很是灵通,赵冠侯询问之下,得到的反馈极多。只是这时他也发现一个问题,自己家里居然没有纸笔,想要记录,也无从记起。等到他问苏寒芝时,后者则是一脸惊讶的看着他“冠侯,你一共认识不到一百个字,买纸笔有用么,是不是有点浪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