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文学 > 救赎者 > 第一章 城市传奇

第一章 城市传奇

推荐阅读:风起龙城第九特区英雄联盟:我的时代问道章创业吧学霸大人未来天王天机之神局硬核危机武侠世界大穿越诡域迷踪

一秒记住【阿里文学 www.alwx.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夜色渐渐黑下来,我披上那件穿了很久的黑色风衣走进夜色里。

    街道上车水马龙人来人往,我独自穿行其间,显得非常另类,不过没有人多看我一眼,所有人眼里都透露着疲惫和忙碌,没有人会为一个陌生人停留。

    我换乘地铁再坐公交,然后步行数百米,走进一条巷子深处,巷子里没有路灯,更没有行人,只有单薄的月光落下来,整条巷子显得格外阴森。

    周围的建筑,都是一副破败景象,这是一片等待拆迁的城中村,住户早就搬走了,只等施工队进来拆掉。

    我看了眼手表,时间刚刚好,正是我们约定的时间点。

    我环顾四周,已经嗅探到某种不一样的味道,这是一种直觉,我说不上来道理,不过在现实中被我一再验证,十分有效。

    我知道他们来了,不过我没有乱动,在没有开始之前,我一向都很冷静,冷静的有点不像是我。

    我等了足有十分钟,然后听到一声冷笑,那冷笑是从两个方向发出来的,一个在我对面,一个在我身后,分属两个壮士的汉子。

    他们一人手里提着一把雪亮的刀。

    在他们身后,还追随了无数跟他们体型相仿的壮汉,个个杀气腾腾,并非善类。

    我对面的汉子打量了我一番,惊奇的说:“你就这么一个人?”

    我笑道:“不然呢?”

    他更奇怪了,道:“就是你一个人,废了我们这么多兄弟?”

    我抬手朝他指了指,道:“不用太奇怪,我还会废你更多兄弟,你信吗?”

    那家伙朝地上吐了口唾沫,提刀朝我扑来,骂道:“好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东西,今天就让你我的刀,教你怎么做人。”

    他的速度很快,眨眼功夫就扑倒我面前,手里的刀更快,同样是眨眼功夫,已经砍了我十多刀,刀刀致命。我不会任何搏击技术,也不会什么技巧,不过在他砍出最后一刀的时候,他再也动不了了。

    我听到自己沉重的喘息声,那壮汉在我面前悠忽倒下,发出更沉闷的声响。

    也许是我的速度太快,也许是壮汉死的太快,前后将我堵死的这么多人,全都发出闷哼和惊叫。

    我没等他们扑上来,我已经先他们一步冲了进去,厮杀、搏斗、屠戮、鲜血、死亡。

    当我停下来的时候,地上已经没有一个能站着的人了。

    换句话来说,地上已经没有会喘气的人。

    我的黑色风衣,已经在鲜血的萃染下,变成了鲜红色,看着十分刺眼。

    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可在我看来,这种感觉非常美好,就像爱喝酒的人喜欢醉酒后的眩晕感,严重嗜血的我,对鲜血也有一种本能的渴望。

    这是一种令人沉迷的错觉。

    我在满地血腥中呆了整整一个小时,直到血腥味散尽,我离开了这条巷子。

    我不会任何拳法武术,但我速度很快,宛如鬼魅一般晃进另一条巷子,在密集的老巷中穿梭,然后遁如汹涌的人潮之中,化为无痕,消失不见了。

    这是我无数个夜晚中的一个,单调、乏味、无趣、血腥,我的生活就是陪伴着这些东西,日复一日的循环着。

    离开了村子,我去了一座很远的城市,在那里我隐姓埋名,扔掉了江中北送我的手机,变化了所有个人信息。我不能住宿不能乘车,出门全靠步行,累了就找处桥洞睡一晚上,饿了就啃两个包子。

    只是渐渐的,我发现自己越发难以控制自己,那种对鲜血、暴力、犯罪的渴望,几乎要将我整个的吞噬掉。

    我曾想过离群索居,一个人找一座荒无人烟的大山了此残生,但我发现,真到了那地方,恐怖的狂躁足以将我整个吞噬掉,我一秒钟都没办法在那里呆下去。

    我的温床,只有城市。

    进入城里,我浑身的血液都快沸腾了起来,我嗅到属于我的气息,这是一种神秘的感觉,以前我体会不到,现在却占据了我的生活。

    我发现自己对犯罪具有超强的嗅觉,哪里有犯罪份子,我在人群中扫两眼就能分辨出来。

    小偷、流氓、杀人犯等等各类犯罪份子,我能闻到他们身上的味道,感受到他们的气息,甚至能窥探他们的想法,这种天赋一般的本能令我吃惊。

    最初发现我的这一能力的,不是我自己,而是犯罪份子。我发现自己在人群里,总会习惯性的寻找犯罪份子的目标,在这熙熙攘攘的城市里,不缺的人,人里面不缺的又是犯罪者,犯罪者里不缺的更多的是小偷。

    我因为一次又一次的锁定小偷,导致小偷偷窃失败,很自然的,我成为了他们攻击的目标。

    像往常一样,打扮的跟流浪汉一般的我,走出熙熙攘攘的人群,刚走到一处偏僻位置,就被十来个手持匕首的人围了起来。

    他们不分三七二十一,上来就揍,将我打了个半死。

    我起初只会抱头躲避,在他们殴打我的过程中,我肤浅的恐惧很快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热血狂涌,怒火冲天而起,我疲软的身体一下子有了力量,我翻身而起,扑向这十几个持刀的小偷。

    我赤手空拳,夺下了一名小偷手里的刀,其它的刀刺进我身体里,可我浑然不觉,鲜血给了我热情和勇气。我拿着那柄匕首,干掉了在场所有的小偷,然后贪婪的嗅着鲜血和犯罪的味道,那一整天我精力充沛,觉得找到了人生的方向。

    我决定留在这座城市。

    这是一座在全国所有城市中,犯罪率居高不下的地方,暴力是这座城市的基因,一言不合就开打是常态,我希望这种荷尔蒙剧烈分泌的感觉。

    于是,我总会情不自禁的加入他们的犯罪当中,我不与任何犯罪份子结伴,犯罪也没有目的,我只是本能的需要这些。

    很快,我成为了这座城市的传奇。

    人们不知道我的姓名、长相、职业、干哪一行,他们只知道,有我出现的地方,就有杀戮和血腥。

    他们都叫我城市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