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乌鸦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龙王殿、重生之都市仙尊、财运天降、花娇
一秒记住【阿里文学 www.alwx.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渣渣辉!”
山鸡:“……???”
老头又牙疼地道:“听说他还想把‘洪兴’改名叫‘贪玩蓝月’,结果先前被送去养老的堂主,加上其他堂主,在大B的带领下,齐声反对……”
山鸡笑了:“以他的性格,他们反对也没用吧?”
老头道:“不光堂主们反对,就是靓坤,哦,‘渣渣辉’自己提拔的堂主,这时候也没站他身边。毕竟都是出来混的,进了个叫‘贪玩蓝月’的社团,大家哪还有一点面子?
靓坤自己起疯,改名叫‘渣渣辉’,没人管他,但拿社团开玩笑,那就过了。”
心中一动,山鸡决定以后关注一下名字里有“辉”的觉醒者。
这一晚,山鸡聊了很久,他的钱已经花光,对于《古惑仔》的世界,也再没有了留恋。
第二天一大早,山鸡回到了“热狗吧”里,一见他,陈浩南激动得走上前来,拍他肩膀,什么也没问。
山鸡看着这个自己年少时喜欢的电影角色,脸上笑得眼泪都掉出来了:“南哥!”
没有别的话,也不用说别的话,山鸡最后看了一眼店里的大天二、鲍皮,心里再没有了遗憾。
“离开!”
无形的白光闪过,山鸡迷茫了一会,又反应了过来,抓住陈浩南递来的啤酒,就是一口喝完。
虽然不明白自己先前为什么做些莫名其妙的事情,但既然回来了,自己就是陈浩南的兄弟!
……
“大牧,你怎么了?嘤嘤嘤?”
肉蛋从肩膀上,跳到了桌子上,玩着桌子上的橙子很有兴致。
它是个有眼光的,橙子确实好玩,紧绷多汁,哪怕破开坚硬的外皮后,依旧很是津实,每一片橙肉,都很难撕开。
不像桔子,里面都是软软碎碎的,玩一会就变成桔子汁了。
林牧躺在沙发椅上,手里撸着肉蛋,叹气道:“就是很厌恶!”
肉蛋疑惑地看了看他,继续低头玩橙子。
“一群小流氓,让他们打打杀杀,有出头机会,一个个兴奋得提刀就上,再多人被砍趴下都不怕,就是一心想上位!
上位上吧,但我只不过是想换个‘贪玩蓝月’的名字,一群人就觉得失了面子,全部反对!
面子!
面子!
这群小赤佬,整天就为了面子活的!”
真的烦了,从这些货身上,林牧看不到任何值得自己尊重的人。
当上洪兴老大,已经两个多月,林牧每天四处闲走,也见到了其他《古惑仔》系列电影中的人物。
火楠、九纹龙、花佛、十三妹……”
哪怕是十三妹,现在也是一名合格的古惑仔,林牧记忆中,那个天真胡闹,整天与阿润呆在一起的“十三妹”,现在掌管着洪兴最大的鸡窝,一天玩的小姐,比林牧这辈子玩的都多。
林牧很想跟着他,听那个“刀疤淇”唱一首《夜风铃》。
可是,古惑仔这个世界,似乎就是专门为磨灭一切人间美好而存在。
刀疤淇死了。
阿润海选了港姐,饰演了《雪花神剑》里的梅绛雪。
十三妹,成了洪兴赫赫有名的堂主,砍过的人,比她玩过的小姐还多。
林牧甚至见到了乌鸦。
这个在电影中,狂躁威猛的大BOSS,在漫画中,设定的性格,是“本性不坏”,后来失忆后甚至把自己当成一个正直的军人,恢复记忆后,更是悔恨得拿头砸地,无法接受自己竟做下那么多的坏事。
刚进入《古惑仔》时,林牧甚至想过收伏乌鸦,这个失忆后,就善恶两分的超级打手,是林牧最看好的手下,比对陈浩南还重视。
可是,“本性不坏”不是免罪金牌,在现在,他依旧坏事做绝,手段酷毒,是东星最令人恐惧的五虎之一,与东星耀扬,似乎天生就不对付。
一个个期待的人,一个个觉得还有希望的人,哪怕全部杀了,林牧此刻却是一点都不可惜了。
傻强走了进来:“坤……辉哥,乌鸦去找陈浩南麻烦了,大B也过去了,大B现在很多人跟,势力大,我们……”
心里不无腹诽,林牧这新名字,是个什么鬼东西!
林牧躺着看了会天花板,顺手抓起桌子上的嘤嘤怪:“既然烦了,那就回家!最后一场!”
肉蛋一下子眼睛就直了,三个月的时间,它早就想家了。
“带齐人马!有多少带多少!另外召集其他的十二堂主,去陈浩南那里!”
该结束了!
……
热狗吧里。
鲍皮双脸通红,上面清晰的巴掌印,青紫一片。
大B周围一群人围着,与对面的乌鸦对峙,双方小弟嘴上叫着凶,手上却没有什么动作。
这种大场面,场面越大,一般越不容易打起来,这群古惑仔早就有了预料。
乌鸦坐在一个塑料椅上,手里喝着一瓶啤酒:“你们洪兴的人,越来越没种了!靓坤当初派人到我场子里,说什么‘陈浩南再不是洪兴的人’,我TM还以为他说话算数,还想着帮你们洪兴,惩治一下叛徒!
结果倒好,大B你不仅不感谢我,还帮这个叛徒出头。
你们洪兴,到底还有没有一点规矩了?”
嘴炮上,乌鸦是绝顶的,他为人嚣张,又行事无所顾忌,大B这样城府深沉的人,自然不好与他在口头上,争个胜败。
东星的古惑仔,俱是一片兴奋。
跟着乌鸦,虽然坏处很多,但有一个好处:跟着他,自己从来都是最有面子的那群人!
面子大于天,事实上,确实有许多古惑仔,就是因为这个跟乌鸦的。
林牧来的时候,正看见乌鸦“群雄围绕,不惧不怕”的样子,心里不由得好笑,这个家伙,还真是如他的“下山虎”绰号一样。
“辉哥!你也来这里喝酒!”
见到林牧,乌鸦心里一凛。
洪兴里,他最怵的就是林牧,其他大B、陈浩南,根本没被他瞧在眼里。
但自己疯,林牧比自己还疯,其他人做事,自己还能看出对方的目的、想法,林牧平日里的一系列动作,却是根本就没有半点理由,让人瞧不出他的城府。
林牧笑着接过乌鸦递来的啤酒瓶,趣味地看了乌鸦一眼,一翻手。
“呯!”
乌鸦的头顶上,正砸着林牧手里的啤酒瓶。
一时间,碎片、啤酒混在一起,顺着乌鸦的中长发流下,满头满脸,尽是白沫……
“渣渣辉!”
山鸡:“……???”
老头又牙疼地道:“听说他还想把‘洪兴’改名叫‘贪玩蓝月’,结果先前被送去养老的堂主,加上其他堂主,在大B的带领下,齐声反对……”
山鸡笑了:“以他的性格,他们反对也没用吧?”
老头道:“不光堂主们反对,就是靓坤,哦,‘渣渣辉’自己提拔的堂主,这时候也没站他身边。毕竟都是出来混的,进了个叫‘贪玩蓝月’的社团,大家哪还有一点面子?
靓坤自己起疯,改名叫‘渣渣辉’,没人管他,但拿社团开玩笑,那就过了。”
心中一动,山鸡决定以后关注一下名字里有“辉”的觉醒者。
这一晚,山鸡聊了很久,他的钱已经花光,对于《古惑仔》的世界,也再没有了留恋。
第二天一大早,山鸡回到了“热狗吧”里,一见他,陈浩南激动得走上前来,拍他肩膀,什么也没问。
山鸡看着这个自己年少时喜欢的电影角色,脸上笑得眼泪都掉出来了:“南哥!”
没有别的话,也不用说别的话,山鸡最后看了一眼店里的大天二、鲍皮,心里再没有了遗憾。
“离开!”
无形的白光闪过,山鸡迷茫了一会,又反应了过来,抓住陈浩南递来的啤酒,就是一口喝完。
虽然不明白自己先前为什么做些莫名其妙的事情,但既然回来了,自己就是陈浩南的兄弟!
……
“大牧,你怎么了?嘤嘤嘤?”
肉蛋从肩膀上,跳到了桌子上,玩着桌子上的橙子很有兴致。
它是个有眼光的,橙子确实好玩,紧绷多汁,哪怕破开坚硬的外皮后,依旧很是津实,每一片橙肉,都很难撕开。
不像桔子,里面都是软软碎碎的,玩一会就变成桔子汁了。
林牧躺在沙发椅上,手里撸着肉蛋,叹气道:“就是很厌恶!”
肉蛋疑惑地看了看他,继续低头玩橙子。
“一群小流氓,让他们打打杀杀,有出头机会,一个个兴奋得提刀就上,再多人被砍趴下都不怕,就是一心想上位!
上位上吧,但我只不过是想换个‘贪玩蓝月’的名字,一群人就觉得失了面子,全部反对!
面子!
面子!
这群小赤佬,整天就为了面子活的!”
真的烦了,从这些货身上,林牧看不到任何值得自己尊重的人。
当上洪兴老大,已经两个多月,林牧每天四处闲走,也见到了其他《古惑仔》系列电影中的人物。
火楠、九纹龙、花佛、十三妹……”
哪怕是十三妹,现在也是一名合格的古惑仔,林牧记忆中,那个天真胡闹,整天与阿润呆在一起的“十三妹”,现在掌管着洪兴最大的鸡窝,一天玩的小姐,比林牧这辈子玩的都多。
林牧很想跟着他,听那个“刀疤淇”唱一首《夜风铃》。
可是,古惑仔这个世界,似乎就是专门为磨灭一切人间美好而存在。
刀疤淇死了。
阿润海选了港姐,饰演了《雪花神剑》里的梅绛雪。
十三妹,成了洪兴赫赫有名的堂主,砍过的人,比她玩过的小姐还多。
林牧甚至见到了乌鸦。
这个在电影中,狂躁威猛的大BOSS,在漫画中,设定的性格,是“本性不坏”,后来失忆后甚至把自己当成一个正直的军人,恢复记忆后,更是悔恨得拿头砸地,无法接受自己竟做下那么多的坏事。
刚进入《古惑仔》时,林牧甚至想过收伏乌鸦,这个失忆后,就善恶两分的超级打手,是林牧最看好的手下,比对陈浩南还重视。
可是,“本性不坏”不是免罪金牌,在现在,他依旧坏事做绝,手段酷毒,是东星最令人恐惧的五虎之一,与东星耀扬,似乎天生就不对付。
一个个期待的人,一个个觉得还有希望的人,哪怕全部杀了,林牧此刻却是一点都不可惜了。
傻强走了进来:“坤……辉哥,乌鸦去找陈浩南麻烦了,大B也过去了,大B现在很多人跟,势力大,我们……”
心里不无腹诽,林牧这新名字,是个什么鬼东西!
林牧躺着看了会天花板,顺手抓起桌子上的嘤嘤怪:“既然烦了,那就回家!最后一场!”
肉蛋一下子眼睛就直了,三个月的时间,它早就想家了。
“带齐人马!有多少带多少!另外召集其他的十二堂主,去陈浩南那里!”
该结束了!
……
热狗吧里。
鲍皮双脸通红,上面清晰的巴掌印,青紫一片。
大B周围一群人围着,与对面的乌鸦对峙,双方小弟嘴上叫着凶,手上却没有什么动作。
这种大场面,场面越大,一般越不容易打起来,这群古惑仔早就有了预料。
乌鸦坐在一个塑料椅上,手里喝着一瓶啤酒:“你们洪兴的人,越来越没种了!靓坤当初派人到我场子里,说什么‘陈浩南再不是洪兴的人’,我TM还以为他说话算数,还想着帮你们洪兴,惩治一下叛徒!
结果倒好,大B你不仅不感谢我,还帮这个叛徒出头。
你们洪兴,到底还有没有一点规矩了?”
嘴炮上,乌鸦是绝顶的,他为人嚣张,又行事无所顾忌,大B这样城府深沉的人,自然不好与他在口头上,争个胜败。
东星的古惑仔,俱是一片兴奋。
跟着乌鸦,虽然坏处很多,但有一个好处:跟着他,自己从来都是最有面子的那群人!
面子大于天,事实上,确实有许多古惑仔,就是因为这个跟乌鸦的。
林牧来的时候,正看见乌鸦“群雄围绕,不惧不怕”的样子,心里不由得好笑,这个家伙,还真是如他的“下山虎”绰号一样。
“辉哥!你也来这里喝酒!”
见到林牧,乌鸦心里一凛。
洪兴里,他最怵的就是林牧,其他大B、陈浩南,根本没被他瞧在眼里。
但自己疯,林牧比自己还疯,其他人做事,自己还能看出对方的目的、想法,林牧平日里的一系列动作,却是根本就没有半点理由,让人瞧不出他的城府。
林牧笑着接过乌鸦递来的啤酒瓶,趣味地看了乌鸦一眼,一翻手。
“呯!”
乌鸦的头顶上,正砸着林牧手里的啤酒瓶。
一时间,碎片、啤酒混在一起,顺着乌鸦的中长发流下,满头满脸,尽是白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