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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各怀鬼胎,秦逸绕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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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清晨,天气微凉。

    五原城外的大营中,所有骑兵已经整装完毕。

    “辽弟,此去朔方你要多听志才的话,凡事与志才相商,你要记住,此去,你的第一任务,便是拖住鲜卑,为我等争取时间!其次便是防备鲜卑人分兵劫掠他郡!”

    “大哥放心,我一定听军师的话,不让鲜卑人有可乘之机!”张辽拍拍胸口说道。

    “好!就此别过!”

    “大哥告辞!”

    随后,两军分军进发。

    此去,秦逸率领的大军要绕过受降城,进入大草原,在草原上征战四方。

    为此,秦逸还专门找了三个向导。

    只要能在向导的带领下找到鲜卑部落,那秦逸就不怕没有人领路去鲜卑王庭!

    另一边。

    朔方郡,鸡鹿塞外。

    三万鲜卑大军驻扎于此,威慑着鸡鹿塞中的守军。

    大帐中。

    一众鲜卑将领饮酒作乐,好不快活。

    “轲比能大人,此次我部被派来威慑鸡鹿塞,着实轻松!”一名鲜卑将军喝着马奶酒,摇头晃脑地说道。

    “哈哈哈!尔绵图,这不就如了你的心愿吗?可还快活?”另一名将领说道。

    “哈哈哈!能不快活吗?你看尔绵图的样子,怕是连马背都上不去了。”一旁的将领调笑着说道。

    “喀尔图你再胡说!小心我揍你!”尔绵图恼羞成怒地说道。

    “来啊!怕你不成!”喀尔图不甘示弱地说道。

    “好了,你二人不要在此丢人现眼了,你们以为和连让我们大人来这鸡鹿塞是给了我们一个肥差吗?”一名面容沧桑的鲜卑将领说道。

    “莫芦厉你什么意思?”喀尔图说道。

    “无知!你等可知,我草原男儿靠什么威震四方?”莫芦厉说道。

    众人当即一听胸膛。

    “我草原男儿是大草原上的雄鹰,是草原的狼群,依靠骁勇善战而威震四方!”

    “不错!但你看,如今我们被安排在鸡鹿塞这边,看似是让我等守着鸡鹿塞内的守军,可何尝不是我们被鸡鹿塞内的守军所困呢?”

    莫芦厉的话让在场的一众将领心中一惊。

    “混蛋!没想到和连小儿居然安的这般心思,我这就带兵去砍掉他的狗头!”尔绵图拍案而起,脸上满是怒容。

    “对!咱们这就杀过去!届时斩掉和连狗头,咱们轲比能大人就能成为整个鲜卑的首领了!”喀尔图当即赞成道。

    “够了!”

    突然一声爆喝传来。

    所有人都是一颤,目光看向上首的一名雄壮青年。

    此人正是这群鲜卑人的首领,轲比能。

    “尔等在此饮酒便是,若是有谁被我发现偷偷去找和连的麻烦,我定不会放过他!”轲比能目光森然地扫过所有将领。

    被他目光看到的,都默默地地下了头。

    “如今正是我鲜卑众部落联合南下之际,当以整个鲜卑族的重,此时窝里横,不就跟那些汉人一样了吗?”轲比能说道。

    “遵命!”

    训斥了一众莽夫将领后,轲比能将目光看向东面。

    那里,正是朔方郡所在。

    此刻的朔方郡城,已经被数万大军团团围住。

    在这里,总共聚集了鲜卑八万人的大部队。

    此时,北面帅帐中,

    和连部落的旗帜迎风招展。

    帐内。

    “大人,如今汉人龟缩于城中,儿郎们又不善攻城,我等该如何是好?”一名鲜卑将领对着和连问道。

    “哼,汉人的城池却是令人厌烦,不过城内守军不过一万,而且老弱众多,我等攻不下此城,还不是因为魁头等人出工不出力!”和连怒声说道。

    在这里,都是和连的亲信,所以和连也没有隐瞒。

    “如今我刚刚一统鲜卑,这些人对我都是表面臣服,此次南下也是不得已而为之,若是能够在大汉境内攻城略地,则鲜卑无人胆敢反抗于我,若是不成,则魑魅魍魉都将跳出来作祟!”和连说道。

    “大人,如今汉城难下,不若我等绕过此城,去其他城小兵少的地方劫掠一番,岂不美哉?”一名将领说道。

    “嗯,此话有理,不过我军主力尚需在此威慑其他部落,这样,你带三千勇士前去,给我带几个美女回来,汉朝的女人各个肤白貌美,着实诱人。”说着,和连露出一个猥琐的笑容。

    众人一听,纷纷表示赞同和连的观点。

    就在和连贪图美色时,其他帐中的部落首领都与手下人商谈着秘密。

    显然,这次鲜卑的十多万大军南下,并不是一块铁板,反而是千疮百孔的长堤。

    只等一个契机,便会全线崩溃。

    ......

    就在鲜卑大军各自猜忌时,秦逸率领的两万铁骑终于进入了大草原。

    相比于并州多变的地形,大草原那种一望无际的空旷感让所有人都有一种心旷神怡的感觉。

    “真是个骑马的好地方啊!”秦逸感叹道。

    “主公若是想要骑马,咱们并州随处可去,何必在意这蛮夷居住之地。”典韦瓮声瓮气地说道。

    秦逸白了一眼典韦:“你这个没情调的莽夫,懂什么!”

    典韦尴尬地挠了挠头干笑两声,他确实不懂秦逸的心情,只觉得此地单调无比,着实无聊。

    在向导的带领下,秦逸的大部队在草原上肆意驰骋,很快就找到了一处水源。

    有水源就会有部落!

    这是鲜卑民族的生存之道。

    果然,往前走了不到十里,秦逸等人就发现了一个鲜卑部落。

    这是一个小部落。

    从帐篷的数量来讲,这个部落的人口不会超过一千人。

    “胡车儿!”

    “末将在!”

    “着你两千人马,给我扫平这个部落,胆敢反抗者,就地斩杀!”秦逸冷声说道。

    “诺!”

    随后,胡车儿就带着两千骑兵直冲小部落。

    当小部落的人发现冲锋而来的骑兵时,已经晚了。

    “是大汉的骑兵!大汉骑兵杀来了!”一名妇人惶恐地大喊道。

    “什么!大汉骑兵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他们不是应该被和连首领当在境内吗?”有人难以置信地说道,同时手中拿起了战刀。

    然而,没人回答他,迎接他的,只有越来越近的刀锋。

    “噗!”

    刀锋划过,带起一蓬鲜血。

    “啊!汉狗看刀!”一名部落战士骑着战马迎面而上。

    “哼!蛮夷不知死活!”胡车儿不屑地一声冷哼,一棒子将来者打落马下。